日前,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少数抱侥幸心理,在海关卫生检疫环节隐瞒疫情、掩盖症状、企图蒙混过关的入境者,海关部门将运用多种手段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国外疫情呈暴发增长的态势下,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部署已成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这其中,少数隐瞒疫情的入境者给防控工作制造的干扰,尤需高度重视。根据这几天公布的案例,有人入境前14天有过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旅居史,未如实报告;有人在飞往国内的航班上服用感冒药,未如实报告;有些交通工具的所有者,还隐瞒船员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真实情况……这些瞒报谎报行为,不仅给自身健康带来风险,更使疫情传播的风险可能进一步增加,于己于人都极不负责。
疫情防控是一场阻击战,也是一场信息战。只有及时掌握感染者的个人情况、出行轨迹,摸清密切接触者的人员信息,才能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发挥最大功效。在这场没有旁观者的抗疫斗争中,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检查、上报信息,如实将个人情况告知检疫部门。一来有助于医学治疗尽早介入,二来对他人健康能起到保护之效。而这里的“他人”,首先就是亲朋好友和邻里熟人。
为此,最高法院等五部门已在3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若实施出入境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拒绝隔离等六类行为,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危险,将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此外,一系列具体措施陆续出台,对隐瞒疫情入境者加大惩处力度。
譬如,海关部门把被处罚人员列入海关失信旅客“黑名单”,不但将对其进出境行李、邮件、快件进行100%开箱人工彻查,还会将其违法信息归集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地方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这意味着,隐瞒疫情行为一经发现,即使已受处罚,也将给今后生活带来诸多限制。现代社会中,个人信用需要倍加珍惜,因为再小的失信记录都会伴随终身。特别在当下,隐瞒疫情已对整个防疫大局产生极大干扰,再这么做的后果,绝不会仅仅一罚了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既是惩处手段,更是郑重提醒。在这个疫情防控仍未松劲的时刻,切莫因一时冲动突破诚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