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优化唐山市信用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近日,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对2021年信用工作作出部署,全力打造“诚信唐山”品牌。
《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积极争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从12大方面对全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任务作出安排。一是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全市信用信息“一张网”。二是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双公示”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规范开展信用承诺应用,推动各类型信用承诺全覆盖。四是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信用建设。五是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六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七是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八是大力度推进“信易贷”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便民利企。九是打造唐山特色信用应用,推进行政审批、文化旅游、电子保函等重点领域“信易+”场景应用和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十是加强城市和县域信用建设。十一是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促进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十二是加强信用文化宣传和教育培训,营造社会诚信氛围。
唐山市信用办将对照《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积极争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