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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应用场景

发布:企业信用评级—中诚融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时间:2021/6/30 15:35:31

 一、场景介绍

  衢州市积极推动信用产品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应用信用报告,充分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人员、技术、服务优势,实现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工程监管、业主评价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交换、整合共享,把信用状况作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矿产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产权竞价等公共资源交易选择成交主体的重要参考,精准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工程监管效率,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数据归集全面公正

  衢州市由政府出资采购第三方信用服务,通过采集公开数据、接入机构数据和自主提交纠正三种方式归集评价数据。第三方信用机构自主搭建大数据采集系统,从全国范围内累计获取10800余家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市场监管、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同时接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系统等2数据。基于工程领域大数据,运用神经网络深度挖掘技术,对图片、文件、报告等多种公告的正文或者附件,提取出主体信息、相关事由、最终结论等,进行数据清洗、甄别、分析、整理,周期性生成信用报告(如图1)。市场主体可以根据结果提交补充材料,经核实后实时调整信用分数或等级。

图1 信用报告生成过程

  (二)信用模型科学合理

  为规范第三方信用报告的使用,衢州市出台《衢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衢监管办发〔2020〕22号),科学设置三级指标体系,突破性地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数据纳入到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与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信用管理系教授团队合作,在国家信用标准(GB/T 31950-2015)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建立信用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信用实践,重构信用模型。按照监管政策、市场需求、数据驱动三原则,对市场主体投标履约意愿、能力和行为表现,制订了“5+30+48”三级跨部门、跨领域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分值累计1000分,主要包括基础情况、管控能力、公共信用、建筑市场行为、施工现场行为等5个一级指标,工商信息、制度建设、招投标行为、业主评价等30个二级指标,信息公示、知识产权、三大认证、纳税信用等48个三级指标。对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资格能力、资信状况、纳税记录、社会贡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记录、完成业绩记录、违法违规记录和违约行为记录等,进行立体、综合的评估(如图2)。

图2 评价指标模型

  评价模型的构建充分考虑公共信用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应用,评价指标中设置基本情况、金融财税、管治能力、遵纪守法、社会责任等公共信用指标,模型累计分值1000分,公共信用指标200分,占比20%。系统直接引用浙江省信用信息平台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针对省外市场主体,第三方机构通过技术手段从全国范围内相关官方网站抓取数据,按照统一的指标进行评价,确保公平公正。

  信用评价等级分A、B、C、D、E五级,同时根据评价模型规则,如企业近五年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且数额较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的,信用等级直接下调一个等级;如企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信用等级最高不超过D级,并进行信用风险提示。

  (三)结果反馈形成闭环

  投标人伪造信用报告参与投标,涉嫌弄虚作假的,依法记入招投标不良行为,并进行公示,纳入信用报告扣分项。信用应用结果以及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反馈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监管闭环(如图3)。

图3 “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流程

  三、应用成效

  目前,衢州市主要在房建市政施工项目的招投标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设置信用等级得分或将特定的公共信用信息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免费下载第三方信用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环节,评标系统实时对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第三方信用服务系统,验证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真实性;评标专家根据评标办法,确定投标人的资信得分或予以否决。

  (一)诚信导向效果显着

  信用报告的应用,有效提高从业主体对信用的关注度,进一步提升信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从结果来看,信用好的企业中标比例更高,诚信导向效果明显。截至2021年3月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项目累计120个,项目金额约38.87亿元,累计4487家/次企业查询应用信用报告,110家/次B级以上企业成为中标人,数量占比91.67%,中标金额合计37.67亿元,金额占比96.91%。

  (二)失信惩戒彰显威慑

  衢州市招投标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明确将“投标人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的”列入否决条款。项目评标时,评标系统实时连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招投标黑名单信息。有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招投标活动被限制,浑水摸鱼的投机行为更容易被发现。截至2021年3月底,衢州市累计189个项目在评标时对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及招投标黑名单信息6873次,其中4条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使用结果情况全部实时反馈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目前暂无招投标过程中的失信信息。

  (三)政府出资企业减负

  由衢州市政府出资,向经采购的一家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购买投标企业的信用报告,投标人通过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有效减轻了投标人的负担。截至2021年3月底,累计2020家衢州市投标人库内企业生成信用报告,连续更新六个季度,合计生成信用报告12869家/次,按信用报告市场价3000元/家计算,为市场主体节约资金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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