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也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
按照有限度修复的原则,《公告》明确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以及相应的修复条件。《公告》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纳税信用修复后,一些信用等级评价较低的企业能够重回高等级纳税评价。纳税信用修复后,相关企业不仅可以在涉税事项办理方面享受便利,在推进企业招投标、投融资等方面也能受益。
近年来,保证诚信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中国也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17.63万户。2014年10月至今年9月,全国税务机关累计公布30645件“黑名单”案件。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等措施。同时,将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对当事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税务机关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纳税信用,对于发挥信用管理正向激励作用,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14日还宣布,推出8条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确保办税缴费辅导更精准、流程更精简、体验更优化。其中包括,围绕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省税务局积极与银保监部门沟通,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