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力求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取得有效进展。
精准监管,突出实效
按照检查对象、抽查事项相对应相统一原则,河北省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行业分类、重点领域等,以贴标签或建分库的方式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精准抽取检查对象。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有699万户市场主体被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除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外,各级各有关部门共标注了2009类主体,涉及近115万户次。针对检查事项的专业性要求,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注,精准匹配抽查检查人员,确保抽查检查质量。全省共有执法机构5829个,共录入97631名执法人员,并根据执法资质、执法专长等分别予以分类标注。
探索开展信用风险分类,推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化、靶向式监管。去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市场监管局利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送的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其中高风险、中高风险等级企业抽查检查问题发现率分别为83.39%和51.67%,基于信用风险分级开展的随机抽查靶向性大幅提升。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编制印发2020年版《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河北省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河北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汇编》,涵盖了38个部门对市场主体的395项检查大项、791个检查子项和17个部门对非市场主体的104个检查项目、133个检查子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联合监管、联合抽查,全面展现综合执法协同执法的效能和震慑力,切实减少执法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质效。
探索采取3种模式进行部门联合抽查。一是结合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抽查,二是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和行业分布开展联合抽查,三是针对相同监管对象开展联合抽查。对监管对象范围、种类相同或相近的部门进行编组组合,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抽查,较好解决监督监管常态化问题。
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
近年来,河北省着力增强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实现由企业对政府负责向对社会负责、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
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河北省及时将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等向社会公开,将抽查结果归集至检查对象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向社会公开。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据部门监管职责分工,依法予以查处。
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落地。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了对市场主体抽查检查、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在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分类监管及对重点领域、行业监管的共享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