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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对虚拟币监管“加码” 严密监控洗钱等违法活动

发布:企业信用评级—中诚融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时间:2021/6/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明确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央行表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随后,建行发布公告称,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坚决不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强涉虚拟货币交易的日常监控排查力度,对于涉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农行公告也明确: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并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监测力度。

  此外,支付宝则表示,将继续严密监控排查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对重点网站和账户建立巡查制度,一经发现立即封堵;加强支付交易环节风险监测,严禁虚拟货币转账交易;加强商户管理,严禁虚拟货币商户准入,一旦发现商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将其纳入黑名单,禁止后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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