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沧州市开展了信用修复专项活动。自该活动开展以来,该市信用办帮助1427家企业修复失信信息。
通过“三个一批”分类督导,主动帮扶,进一步降低待修复的企业数量。“三个一批”,即针对近3年积累的待修复行政处罚,上门帮扶修复一批、政策培训修复一批、重点整治退出一批。对公示期满1年的一般失信行为和公示期满3年的严重失信行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采取帮办代办的方式,由工作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统一操作,点击申请即可修复。对公示期满3个月的一般失信行为和公示期满6个月的严重失信行为,通过召开信用修复培训会的方式,规范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告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会的渠道和方式,协助企业尽快完成修复。对涉及特定严重的失信行为,通过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等方式,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3年公示期满撤下公示。
通过“两个送达”进行政策宣传、到期提醒,对新产生的行政处罚及时修复。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探索开展“两个送达”工作机制,即对新产生的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提示函》同步送达,对最短公示期满的行政处罚,采取“到期提醒”和“官网发布提示”同步送达,将处罚惩戒与教育宣传有机结合,帮助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有效提升沧州市企业整体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