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经济得到明显增长,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实际业务办理期间也存在较多风险问题。调查分析发现,小微企业运行期间欠缺运营资金,且管理方式不适应企业发展模式,经营时很容易出现资金供应链中断问题,无法获得足够的信用资金,由此应尽快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信用风险问题,保证经营效果。
一、供应链金融与信用风险
(一)供应链金融概述深圳金融机构最早提出了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在增强自身竞争实力的基础上,降低融资成本。相较传统的融资方式,金融业务支持模式更多被应用至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即在市场运营过程中,小微企业属于主体结构,融资业务的开展应遵循供应链业务方向,并完成拓展。除此之外,在小微企业融资期间,需要将供应链融资方式当作补偿型的融资方式,在供应链发展背景的基础上,评估主体信用,以此明确融资资格与信贷资格,做好资金的运转工作。
(二)小微企业信用风险在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每项业务均面临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的是合同双方在履约期间并未严格遵循制定的相关规定,出现违约行为,以致严重侵害了双方的经济效益。信用风险可以被分为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其中在广义层面主要指的是交易双方没有根据合同条款兑现合约,交易主体严重违反合约内容,从而出现经营风险问题。比如交易主体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订单,且生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等。而在狭义层面,信用风险主要指的是金融业务履行期间出现的借贷风险,贷款方与融资方受各种因素影响,没有定期及时偿还贷款,严重侵害了融资方的经济效益。而在本次研究中,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主要指的是狭义层面的信用风险。
二、供应链金融下小微企业信用风险及原因
(一)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在供应链金融发展背景下,小微企业自身具备一定的信用水准,供应链主体与自身信用可以被有效融合,融资条件较为完善。因此在供应链金融运营现状下,小微企业主要面临信用风险,且供应链信用的评估对象主要为主体企业,在供应链运行系统中,其他小微企业应充分分析主体企业自身的经营现状与信用条件,将内部控制融资应用至交易环节,充分避免融资环节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降低融资业务的信用风险。
(二)供应链金融条件下发生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的原因首先是主体企业缺乏信用资信。在供应链金融运行模式下,主要的信贷评估对象为主体企业,融资方将资金信贷提供至企业,业务的主要支撑点是主体企业,融资期间应充分重视主体企业的信用资质。供应链金融运转情况下,主体企业应向融资方无偿提供更多的信用资金,为供应链的企业提供更多物料,并在合约约定期限内,主体企业按时偿还小微企业的款项。当主体企业缺乏信用资质时,会严重缺乏运行资金,增大了自身的信用风险。由此看出供应链金融运行模式下,主体企业的信用资质直接影响着自身的市场运行模式。其次,供应链自身的发展态势较弱,在融资业务开展期间,融资方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明确供应链中的企业经营情况,分析实际的产业状态,包括收入与支出情况,市场运转是否顺利等方面。对此,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与自身的经营完善程度决定着实际效益,企业应及时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自身经营策略,明确发展方向。二是确定供应链模式下市场未来的发展情况。融资方需要面对“供应链模式是否存在可观的未来”的经营风险,当供应链发展处于劣势状态时,各个企业的发展均会受到一定影响,一旦出现经营问题则会直接导致信用风险的发生,甚至还会威胁小微企业的资信。再次,供应链内部信息并不对称,供应链建立的主要目的便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实力,降低融资成本。但小微企业没有充分披露相关经营信息,甚至存在故意隐瞒情况,以致供应链中进入实力不强且信用等级不达标的企业,增大了运营风险,甚至还会阻碍其他企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循环作用。同时,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链上的其他企业会将资产担保提供至小微企业,并定期进行监督与跟踪。但受空间与时间因素的影响,供应链信息很容易被干扰,以致融资方无法准确把握贷款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信息获得并不及时,增大了信用风险。最后,小微企业处于劣势地位,供应链融资期间,融资方需要全面考察小微企业的市场运作情况、欠款偿还能力以及信用档案等资料。由此,融资方与小微企业是否可以顺利实现信贷的关键在于,小微企业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与资金偿还能力。在供应链融资过程中,整个链条的主要着力点为主体企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融资方更为看重其信贷资质,可以保证资金流的顺利运转,竞争实力较强。但这也会导致小微企业处于劣势地位,增大了自身与主体企业的差距,降低了信用等级,甚至还会对此后的资金信贷工作产生更多的负面影响。
三、供应链金融条件下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一)明确市场准入标准为了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融资机构应深入分析自身的风险因素,明确经营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市场准入体系。在实际构建期间,首先,应严格审核小微企业的资质,评定星级等级,构建合理的市场准入资格,以满足金融机构的信贷等级条件;其次,供应链上的各个企业应保持密切联系,发挥主体企业功能,形成对其他企业的引导,强化管理力度;最后,主体企业应保持较强的竞争实力与偿债能力,无不良记录。供应链的核心力量便是主体企业,这也是制度的执行与制定者,可以在供应链中承担融资担保的作用。因此,相关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主体企业的资产状况,在连续交易的基础上,有效防范质押物风险。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应慎重选择市场需求量小、价格变动大的产品,在货物验收时及时核实小微企业的货物合法所有权,根据质押物特点客观评价其价值。
(二)创新现金流管理方式融资机构内部应加大对现金流的管控力度,与信贷企业签订融资协议,其间除了应严格审查主体企业偿还信贷能力,还应了解小微企业的资信信息,在强化现金流管理力度的基础上,明确金融机构的资金动态,明确了解放贷的内部资金额度与具体流向;一方面,为了详细了解资金现状,掌握资金的实际动态,融资机构应建立科学可行的档案信息系统,在获取企业授权后,对资金进行动态管理,保证监督效果,确保企业可以如期偿还贷款。另一方面,融资机构应做好财务预期分析工作,建立财务报表,确保信贷企业的偿还资金与放贷资金保持在预期范围内,整体评价信贷企业的综合资质情况,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利用金融科技实现线上业务经营为了保证供应链上主体企业、仓储物流以及上下游企业的有效对接,商业银行应有效引入金融科技,保证供、产、销的顺利运营,提高工作效率。商业银行在获取数据资源后还应进行整合处理,在分类管理的前提下进行统一管理。为了将供应链金融融入日常风险管理中,企业应进一步简化运作流程,降低融资成本,保证规模效应的实现。同时,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现还应充分借助互联网平台,在供应链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物流的挖掘整合期间引入互联网平台,充分协调买卖双方工作,实现信息功效,在保证供应链风险监控水准的基础上,做到识别预警,整体性提高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效率。
(四)有效规避信用风险当前商业银行业务逐渐倾向于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也发生了较大改变,为了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其应设计不同的产品,并外包非核心业务。一是实现资产证券化。为了转移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将授信支持资产与金融业务中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担保,保证公开销售发行证券。二是购买衍生产品。为了对冲供应链金融中的商品风险,商业银行应购买商品期权,买入看跌期权,避免因价格变动导致信用风险。三是购买相关保险产品。为了避免货物在库或在途期间出现意外问题,商业银行应要求企业购买抵押物的保险,且得到转让后的保单赔偿受益权。一旦发生信用风险,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可以充分保证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四是外包非核心业务。为了保留自身的竞争优势,商业银行应加强与物流公司的合作力度,借助物流公司的运输、仓储以及监督作用,实时监控货物的实际情况。除此之外,商业银行也可以加强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力度,保证网上办理贷款,建立信息高效流通的交流平台,在简化贷款流程的基础上,全面控制银行的信贷风险。
(五)强化贷后风险管理融资方应多方面考虑信贷问题,全面树立危机管理意识。在达成融资协议后,金融机构应积极采用贷后风险管理措施,远程监控信贷企业的经营情况。贷后风险管理主要做好后续的跟踪工作,包括产品物流、企业质押物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实际运行期间,金融机构应与信贷企业建立合理的合同,并在条约中明确贷后权利情况,促使企业积极向融资机构反映自身的实际经营问题,且融资机构也应及时跟踪调查,分析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密切关注质押物价格与预警价格的关系,构建完善可行的产品市场与价格信息整理系统,当质押物价格低于预警价格时,信贷企业应适当增加质押物。除此之外,为了实时掌握企业产品动向,融资机构还应积极参与物流监管工作。
四、结语
作为市场经济中的新型资金信贷方式,供应链的融资模式被广泛应用至小微企业中,有效解决了运行中的资金问题,促进企业的长久发展。当前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供应链融资模式产生了多种信用风险,直接影响了小微企业的经济效益。对此,小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市场化经营标准,充分重视资金管理工作,从而切实降低企业经营的信用风险,保证可持续运营。